我院2019年秋季赴台湾地区“中央”大学、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交换生、北京师范大学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院校
1. 台湾“中央”大学(详情请见http://www.ncu.edu.tw/),
系所介绍:https://course.ncu.edu.tw/academics/colleges_and_centers,所申请的系所必须与本专业相关。
2. 赴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http://www.ipb.pt)校际交换生项目计划, 所申请的系所必须与本专业相关。
3.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http://wxy.bnu.edu.cn/)公费交流项目。
二、交换生名额
1. 台湾“中央”大学院级名额:1名公费生,9名自费生(限大一学生)
2. 赴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公费交换生院级名额:2名(限大一学生)
3. 赴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公费交换生院级名额 : 8名(限大一学生)
三、学习交换期限
所有项目派出时间皆为一学期:2019年9月—2020年2月
四、报名资格
每位同学只能申请一个交换生项目。已报名我校小学期项目的同学不能再申请交换生项目。
(1)申请台湾“中央”大学交换生的,需要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文学院在籍的大一学生;
2. 学业成绩优良,平均分80以上,综合素质良好;
3. 身体健康;
4. 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5. 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6. 家长同意;
7. 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2)申请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交换生,需要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文学院在籍的大一学生,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个人素质;
2.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平均分80以上;
3. 思想活跃,具有改革意识及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 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访问和学习任务;
5. 无拖欠我校各项费用;
6. 家长同意;
7. 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3)申请北京师范大学公费交换生,需要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文学院在籍的大一学生;
2. 学业成绩优良,平均分为85以上;
3. 积极参加学校学生组织活动(提供相关证明);
4. 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5. 家长同意。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一)报名台湾“中央”大学以及布拉干萨理工学院的学生于2019年3月31日之前在系统ehall.bnuz.edu.cn提交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管理员叶老师,联系电话:0756-6126829)
1. 申请表
2. 学习计划(500字以上,注明受教育情况及学习计划)
3. 身份证扫描件
4. 在校证明扫描件(学校教务处开具)
5. 中英文成绩单扫描件(学校教务处开具)
6. 家长同意函扫描件(见附件,由学院选拔到学校面试时需交原件)
7. 推荐信扫描件(必须有老师签字)
8. 雅思、托福证书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9. 其他辅助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去葡萄牙交换的学生如果有中国特色的才艺,请提供证明)
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在系统中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本部交换项目的学生在3月27日(周三上午11点前)把下列纸质材料按顺序交到文学院教务办公室B307梅老师处。逾期不予补报。
1. 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 学习计划(500字以上,注明受教育情况及学习计划)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在校证明(木铎楼A111校教务处的机器上打印)
5. 中英文成绩单(木铎楼A111校教务处的机器上打印)
6. 家长同意函(见附件)(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7. 推荐信一封(必须有推荐老师签字)
8. 未来半年内的读书计划(必须提供)
9. 其他辅助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六、选拔方法
1. 学生个人向文学院提出申请(每位同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报名我校小学期项目的同学不能再申请交换生项目。)
2. 初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在四月初发布,学院会通知到各班班委,请留意各班班群通知。
七、其他事项
1. 我院学生赴其他高校学习,属于交流学习性质,不获取对方大学的学位。
2.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交换大学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学生在交换大学所选课程可互认为专业课或者通识选修课;学生选课时应主动与所在学院相关教务老师联系。
3. 学生赴台交换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发布的《北京师范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一旦通过选拔,不得放弃交换机会;公费学生无须缴纳台湾地区院校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自费生在交换期间需缴纳对方大学学费,一学期学费大约为一万至一万五人民币,并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境外学习期间学费缴纳办法(试行)》规定,缴纳我校学费。
赴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交换的学生无须缴纳交换大学的学费,根据两校协议,含住宿费和食堂伙食费(周日和假日除外),参加该项目的学生需要按我校住宿标准和餐饮标准缴纳费用,到达交换学校后的食宿费不需再缴纳。但须自行负担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赴北京师范大学公费交换生的学生在交流期间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不需要缴纳本部学费,只需缴纳我校学费及本部住宿费(约2500-3000元)以及自购保险。交流期间如果不退宿则需要继续缴纳我校住宿费。
4.办理赴葡萄牙或者台湾签证时学生必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实际情况填写申请材料;签证办理时间较长,会占用寒假时间请申请者做好时间安排;赴台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因公赴台手续,必须团进团出。
八、联系人
梅傲青老师(项目申请咨询,请拨打: 0756-6126055)
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