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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欠缴学费学生限制查询成绩及取消选课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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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贯彻执行学校《关于严格执行缴费注册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宿费收缴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教务处近期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限制未缴费的同学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上查询成绩。本次限制查询范围为截止2007年1月15日未按规定缴齐学费的同学(包括已提交缓缴学费申请但未获学校批准或缓缴时间到期的同学)。这部分同学2007年1月15日后缴齐学费的,对其取消限制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制未缴费的同学选课(包括所有通识课和专业课)。本次限制范围为截止2007年3月5日未按规定缴齐学费的同学(包括已提交缓缴学费申请但未获批准或缓缴时间到期的同学)。即2007年3月5日未按规定缴齐学费的同学已选的下学期通识选修课无效,同时也不能修读下学期本专业任何课程学分。这部分同学2007年3月5日后缴齐学费的,对其取消选课限制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教务处将严格执行限制欠费学生转专业、办理毕业手续、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规定。

请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及时传达给每一位欠费学生及学生家长。

教务处

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