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内容 |
5月9日 |
召开学院毕业生大会、各班主题班会(第一次就业材料提交节点)(需要提交的材料标准及格式将在5月9日会上讲解) |
5月20日 |
第二次就业材料提交节点 涉及到派遣的同学(毕业后档案不回生源地,最好在此时间前提交就业材料及各地人保局的接收函)(办理方式将在5月9日会上讲解) |
6月 |
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发放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 |
6月28日 |
第三次就业材料提交节点 已就业同学需在毕业典礼前将就业证明资料按照要求提交学院或上传就业系统。需要改派的同学,同步提交改派接收函等资料。 (办理方式将在5月9日会上讲解) |
7月-8月 |
做好离校后毕业生就业状态的跟踪,对就业单位存在变化的学生要及时提交新的就业材料并在就业系统更改 |
8月15日 |
第四次就业材料提交节点 有工作变更的同学,在8月15日前于就业系统提交信息变更(附件附新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