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书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文学院:
兹委托 负责办理 事宜,请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申明!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日 期:
备注:请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