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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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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各院级学生组织及全体团员: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弘扬正能量、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各级团干部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经研究,决定评选2017-2018 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团支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风建设标杆团支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共青团员”、“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团支部书记”,根据校团委文件要求,结合院团委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上学年有完整的在校学习记录,本学年在籍在学且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的团干部和团员;已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组织的团支部。

二、奖项设置

奖项分为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根据校团委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进行评优。

(一)集体奖项

评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团支部”共2个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风建设标杆团支部”共1个

(二)个人奖项

评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共青团员”共19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共10名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团支部书记”共2名

三、申请各项奖项的具体条件

(一)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重要会议精神,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活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 1 年以上,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报到手续。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平均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 30%,没有不及格科目;工作能力较强,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没有违纪处分记录,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 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在“易展翅”网站注册账号,积极参加实习实践活动。

6.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该项评选。

(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重要会议精神,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方案。

2.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半年,已入驻“智慧团建”系统移动端并报到。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平均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30%,没有不及格科目,没有违纪处分记录。

4.工作能力过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思路开拓,勤奋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开展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工作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

5.工作作风优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四风”。

6.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 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7.在“易展翅”网站注册账号,积极参加实习实践活动。

(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团支部书记

1.具备“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所有评选条件;

2.本人任职的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员在线报到、团干部入驻移动端全面完成;

3.坚持以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为主业,注重思想引领,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4.着力打造服务型团组织,以青年的切身实际利益为工作重点, 在提升青年的满意度和归属感方面有创新、有成绩;

5.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上成绩突出,有创新举措;

6.共青团工作获得过市级以上奖励、表彰的优先考虑。

(四)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团支部 

    具体评选条件参考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团内评选表彰办法(暂行)》相关要求。

(五)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风建设标杆团支部

具体评选条件参考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团内评选表彰办法(暂行)》相关要求。

四、申请办法

在学院(部)参评的学生,直接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http://ehall.bnuz.edu.cn/),“荣誉称号”栏目里申请“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书记”,申请表和支撑材料须打包以附件形式上传。(注意:最终点击“提交”,而不是“保存”)。同时打印纸质材料,由各班团支书汇总后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交至文学院学务办公室(乐育楼B306)。

五、注意事项

(一)以上各类奖项纸质版申请材料请务必在10月31日中午12:00前提交,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另只接受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团支部书记为支部评优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把握相关时间节点及提交要求,组织好本支部评优工作。

(二)申请集体奖项的团支部,团支部书记须在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张朔老师处。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文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