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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11日
点击量: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现在正式启动,为保障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师(珠)校发【2015】52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转专业相关规定和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互转原则及接收名额

1、转专业对象及录取原则:请参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师(珠)校发【2015】52号)文件规定。

3、转专业接受名额:如该专业当年新生报到率在全校平均值以上,录取新生调剂率在全校平均值以下,原则上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年录取新生计划数的15%,其他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年录取新生计划数的10%。

请各学院(部)于11月5日前将本单位拟接收转入学生的条件、考核方式、录取原则等信息的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和学院盖章)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提请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公布转专业接收条件等信息。

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办理程序

1、学生网上报名11月16日—12月4日(第10、11、12周)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web子系统(网址http://172.16.5.138/),在[信息查询]—[转专业查询]下查看公布的各学院(部)拟接收转入学生的条件、名额、考核方式、录取原则等信息;学生须在网上[信息维护]—[转专业申请]栏填写相关信息,在[保存申请]栏递交申请, [输出打印]栏打印《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份交转入学院(部)。

12月4日下午5点转专业网上报名截止,网上申请转专业功能关闭。

2、学院(部)考核(12月7日—12月11日)

学院(部)在规定时间对拟转入学生 (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考核,对考核通过的学生由教务秘书在“教务系统”中做“通过”和安排行政班级操作,学院(部)将有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

3、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转专业名单(12月14日—12月18日)

教务处提请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转专业名单,通过后公示转专业名单。

4、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12月25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在校教务系统中公布转专业结果。

特别提示:转专业申请批准后,学生按转入专业缴纳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费,财务处按转入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联系人:姜楠 联系电话:6126006

附件: 《2015级各专业招生科类表》

教务处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2015级各专业招生科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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