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书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文学院:
兹委托 负责办理 事宜,请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本人承担,与贵校无关。 特此申明!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日 期: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粘 贴 处
(请裁剪至身份证大小)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