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6年秋季赴台湾地区中央大学、加拿大卡普顿大学和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详细信息请参与3月11日文学院国际化学习交流会,时间:11日下午15:00;地点:励耘楼A112)
一、申请院校
1. 台湾中央大学(详情请见http://www.ncu.edu.tw/)学生可申请该校的所有课程,派出时间为一学期,选课可参见:https://course.ncu.edu.tw/Course/main/query/byUnion
2. 赴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http://www.ipb.pt)校际交换生项目计划,派出时间为一学期(2016年9月—2017年2月)。
3. 2016年赴加拿大卡普顿大学(www.cbu.ca)校际交换生项目计划,派出时间为一学期(2016年9月—2017年2月)。
二、交换生名额
1. 台湾中央大学院级名额:1名公费生,9名自费生(限大一、大二学生)
注:自费生在交换期间需按接待学校国际学生的学费标准缴纳该校的学费,并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境外学习期间学费缴纳办法(试行)》规定,缴纳我校学费。
2. 赴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公费交换生院级名额2名(限大一、大二学生)
3. 赴加拿大卡普顿大学公费交换生校级名额1名(限大一、大二学生,一般没有雅思或者托福成绩的同学不做考虑)
三、报名资格
(1)申请台湾中央大学交换生的,需要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文学院在籍的大一、大二学生;
2.学业成绩优良,平均分80以上,综合素质良好;
3.身体健康;
4.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5.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6.父母同意;
7.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 2 ) 申请加拿大卡普顿大学和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交换生的,需要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必须为我校注册在读全日制大一、大二的学生,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个人素质;
2.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平均分80以上;
3. 思想活跃,具有改革意识及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 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访问和学习任务;
5. 无拖欠我校各项费用;
6. 家长同意;
7. 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8. 托福550分或以上;雅思6.5或以上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时间
以上项目有意选报的文学院学生请在3月15日(周二中午12点下班前)把下列材料(按照顺序排列好)交到文学院教务办公室B307梅老师处。逾期不予补报。
(1)台湾中央大学:
(下载地址:http://news.bnuz.edu.cn/displaynews3.asp?NewsID=13914)
2.赴交换大学交流计划(500字以上)
3.身份证复印件
4.在校证明(学校教务处开具)
5.中英文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开具)
6.家长同意函(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下载地址:http://news.bnuz.edu.cn/displaynews3.asp?NewsID=13914)
7.无欠费欠款证明(包括学费、图书、宿舍费,由财务处及图书馆开具)
8.推荐信一封(必须有老师签字)
9.其他辅助材料
10.未来半年内的读书计划(必须提交)
(2)加拿大卡普顿大学和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
1.学生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news.bnuz.edu.cn/displaynews3.asp?NewsID=13913)
2.赴交换大学交流计划(限一页,注明受教育情况及学习计划)
3.推荐信一封 (必须有老师签字)
4.中英文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出具)
5.在校证明(学校教务处出具)
6.家长同意函(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下载地址:http://news.bnuz.edu.cn/displaynews3.asp?NewsID=13913)
7.无欠费欠款证明(包括学费、宿舍费无欠费由财务处开具;图书无欠费由图书馆出具)
8.身份证复印件
9.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及以上相关奖励)
10.个人简历
11.雅思/托福成绩单复印件
12.未来半年内的读书计划(必须提交)
五、选拔方法
1.学生个人向文学院提出申请
2.初试时间(所有提交申请表的学生):3月15日(周二)晚上19:00,地点:乐育楼C101
面试老师:邱月老师、王一茹老师、吴振兴老师
3.最终面试时间(暂定)3月16日(周三)下午15:00,地点乐育楼B301。
面试老师:文学院张明远院长
4. 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候选学生进行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待定)
六、其他事项
1.我校学生赴交换大学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交换大学的学位;
2.学生赴交换大学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近期发布的《北京师范
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交换大学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学生选课时应主动与所在学院(部)相关老师联系;
4.赴台交换学习的公费学生无须缴纳台湾地区院校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赴台交换学习的自费生需缴纳对方大学学费,一学期学费大约为一万至一万五人民币;
赴加拿大卡普顿大学的交换生无须缴纳交换大学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赴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交换的学生,根据两校协议,含住宿费和食堂伙食费(周日和假日除外),参加该项目的学生需要按我校住宿标准和餐饮标准缴纳费用,到达交换学校后的食宿费不需再缴纳。但须自行负担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5.办理签证时学生必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实际情况填写申请材料;签证办理时间较长,会占用暑假时间;
6.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七、联系人
梅傲青老师(项目申请咨询请拨打: 0756-6126055)
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