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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选派2017年赴拿大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27日
点击量:

一、交换生选派计划介绍

1. 2017年赴加拿大圣玛丽大学(http://www.smu.ca/)校际交换生项目计划选派共计1名学生,派出时间为一学年(2017年9月—2018年7月)。

2.2017年春季赴加拿大卡普顿大学(http://www.cbu.ca/)课程列表:https://sis.cbu.ca/students/acadschedulesel.asp校际交换生项目计划选派共计2名学生,派出时间为一学年(2017年9月—2018年12月)。

3.根据交换生协议,双方学校互相减免学费,我校交换生不再向协议高校交纳学费。

二、选拔条件 加拿大交换生项目的申请者必须为我校注册在读全日制大一、大二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个人素质;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GPA成绩不低于3.6;

3.托福550分或以上;雅思6.5或以上;

4.思想活跃,具有改革意识及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访问和学习任务;

5.无拖欠我校各项费用;

6.家长同意;

7.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本次选拔不接受已经参加过交换生项目的学生申请。

三、选拔程序

1. 文学院的学生在11月8日(周二中午12点下班前)把下列纸质材料按顺序交到文学院教务办公室B307梅老师处。逾期不予补报。

(1)学生申请表

(2)赴交换大学交流计划(限一页,注明受教育情况及学习计划)

(3)推荐信一封

(4)中英文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出具)

(5)在校证明(学校教务处出具)

(6)家长同意函(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及以上相关奖励)

(9)个人简历

(10)雅思/托福成绩单复印件

2. 学校将举办统一的笔试及面试,确定最后人选。

3. 待合作院校确定人选后,被录取人员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导下,统一递交材料、办理赴交换大学学习手续等事宜。

4. 被录取人员须由所属院系审核选课及学分互换事宜,办理相关学分互认手续;派出后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及学院定期提交报告。

5. 此类项目为校际交换项目,一旦录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放弃项目;如自动放弃则今后不接受该生的交换生项目申请。我校保留取消推荐权利。

四、笔试及面试时间安排

1.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我校学生赴交换大学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交换大学的学位;

2.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我校承认学生在交换大学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

3. 交换生无须缴纳交换大学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六、联系人

梅傲青老师(联系电话: 0756-6126055)

附件

1.申请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专业实习或其它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家长同意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