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珠海大学生税法宣传动漫设计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团委:
为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税收理念,培养良好的纳税意识,根据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49号)关于在全省开展税法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活动的有关指示精神,发挥我校“税法宣传教育基地”的平台作用,更好地在大学中宣传税法知识,普及社保费政策,提高学生的税收法治观念,丰富日后创业知识,现决定举办2011年珠海大学生税法宣传动漫设计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青春校园,税法在身边
二、 组织机构
主办: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北师大珠海分校团委
三、活动策划小组
总策划: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 平
北师大珠海分校党委副书记 戴 伟
策划小组成员: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陆强、刘阳东、黄凌、黎少宁
北师大珠海分校: 李春波、邵博菡
珠海市电视台: 刘永刚
四、参赛对象
珠海市高校在校大学生
五、参赛作品要求
1、题材参考:见附件
2、征稿类型:FLASH、二维、三维动画广告
3、参赛作品提交格式:
(1)作品按规格15秒、20秒、30秒、45秒、60秒、90秒、120秒等七种长度任选制作;
(2)作品最终按照电视播出的格式avi\mpg\mov送交;
(3)作品需提交制作文案,包含画面、配音、配乐、字幕等的文字说明。
4、提交作品数量不限,要求不违反广告法及相关法律。
六、参赛办法
1、登录珠海地税网站或北师大珠海分校团委网站下载参赛报名表格和承诺函;
2、参赛者应就参赛者正式提交的参赛作品签署著作权承诺函。
3、每幅作品均需附上承诺函一份、参赛报名表格一份,连同身份证电子版发送至dongmandasai2011@163.com。
七、赛程时间安排
1、2011年6月10日,发布活动公告,活动正式启动;
2、2011年10月15日,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日期;
3、2011年10月16日—20日,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决定获奖的参赛作品;
4、2011年10月21日,通过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及北师大珠海分校网站公布评奖结果;
5、2011年10月下旬,举办颁奖典礼。
八、奖项及奖励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6000元及入选证书)
二等奖:5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及入选证书)
三等奖:15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入选证书)
上述奖金所述金额均指税前金额。参赛者应按偶然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由珠海市地方税务局代扣代缴。
凡是提交参赛作品但未获奖者,将会获得一份纪念品。
九、规则
1. 参赛作品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 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创作的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参赛者应保证主办单位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
3. 主办单位拥有全部参赛作品的版权,并可做出版、发表及宣传的用途及权利,作者不得异议。
4. 所有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参赛表格、著作权承诺函及身份证明文件),概不退还。
5、特别优秀的作品将在珠海电视台各频道及珠海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或液晶电视播出,并由珠海市地税局报送市级、省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参赛和展播。
十、通知和咨询
参赛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就与本次大赛相关的各类问题向下述人员进行咨询:
联系人:邵博菡 (北师大珠海分校团委办公室主任)
电话:0756-6126059
传真:0756-6126059
附件: 1、题材参考
2、报名表及承诺书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北师大珠海分校团委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题材参考(如对所选题材涉及的税法知识有疑问,可登陆珠海地税网站“办税指南”栏目查询或将您的问题发至dongmandasai2011@163.com,由专人回复。)
(一)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减免税
依据:财税[2010]8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点: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含在校大学生)提供劳务报酬所取得的所得,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四)点: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计算方法: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例:某大学生为广告公司进行设计,取得广告公司支付的报酬1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三)个人中奖所得应按偶然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点: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粤地税发[1999]62号《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六条 偶然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七条 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第八条 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例:某大学生在餐厅消费180元,向餐厅索取了一张开具金额为180元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结果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组织的“南粤金税”全省发票统一抽奖(每季度开奖一次)中了三等奖,奖金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20%=400元,该大学生实际取得奖金1600元。
(四)社保费征缴宣传(可只选某险种或社保法的某条文、某段话进行制作):
提示:1、社保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2、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3、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不缴纳。(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指南》之社保费业务(详见珠海地税网站)。
重点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五)发票宣传:(发票管理办法)
要点提示:1、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者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2、索取发票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避免国家税款流失,可参加广东省地税局举办的“南粤金税”抽奖(抽奖的发票不包括由国税管辖的购物发票)。3、消费者在餐厅用餐、在娱乐场所娱乐、购房时要主动索取发票。
(六)网上办税宣传:
要点提示:1、进入广东省地税局网站办税大厅进行网报操作,可完成地税各税种及社保费的申报。2、网上办税: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报事项,节省时间、交通费,免却排队之累。3、请采用网上办税方式进行税款和社保费的申报缴纳。
(七)制作人自行选择其他与税法或社保费知识相关的题材。
近几年来地税部门制作的动漫作品已挂在珠海地税网站“税宣专栏”栏目和北师大珠海分校团委网站,如有兴趣可浏览参考。
2011珠海大学生税法宣传动漫设计大赛活动报名表
1. 编号
|
□□□-□□□□(由主办单位填写)
|
2. 作品名称
|
|
3. 作品简介 (50字以内)
|
|
4. 参赛者基本情况
|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络电话
电子邮件:
地址:
所在机构名称(或学校就读院系):
|
5. 作品数量
|
参赛作品 份
电子文件 个
系统格式□Windows X / □ MacOS X(光盘 张 MO 张)
|
6. 签名处
|
本人了解并愿遵守本项活动之所有规定
签名 时间: 200 年 月 日
|
参赛承诺函
2011珠海大学生税法宣传动漫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
承诺人(包括所有原创作者)在2011珠海大学生税法宣传动漫设计大赛组委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保证参赛作品著作权、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2011年大学生税法宣传动漫创作大赛参赛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对其因参加2011珠海大学生税法宣传动漫设计大赛(简称“大赛”)而创作的参赛作品(简称“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承诺人保证其在全球范围内未曾授权任何第三方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二、承诺人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将其参赛作品授权许可大赛组委会(含合法继承人,下同)使用。该授权许可的使用范围是:各国媒体公共场所、展览馆、出版物;与大赛有关的主体活动。
三、当大赛组委会要求承诺人或自行指定的第三方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时,除非大赛组委会书面同意,承诺人无权干涉上述修改或向大赛组委会或第三方提出任何要求。
四、承诺人同意,大赛组委会在授权许可的范围内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参赛作品的部分或全部进行再制作或再创作,包括但不限于采用电子形式等。
五、承诺人同意参赛作品载体所有权归大赛组委会,但承诺人拥有著作权并可用于任何形式的商业性市场开发。
六、无论承诺人有无过错,如承诺人因参与本次大赛而导致大赛组委会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大赛组委会因此而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大赛组委会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且适当的措施,以保证大赛组委会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
七、承诺人不得在参赛作品中以任何形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侵犯国家民族感情、宗教信仰及公众品位。
八、未经大赛组委会事先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得转让其在本承诺函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承诺义务。
九、本承诺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十、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签字) 原创作者: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1年珠海大学生税法宣传动漫设计大赛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