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文学院优秀班级评选奖励办法》和《文学院文明宿舍评比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继续巩固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果,加快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进度,将学生的个人素质提高与集体的发展结合起来,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决定从9月25日起在06级和07级各班实行《文学院优秀班级评选奖励办法》和《文学院文明宿舍评比实施细则》。请相关的老师和同学认真学习,切实贯彻。
文学院学务办公室
200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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