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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级未获得思修实践学分同学尽快提交认定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1日
点击量:

各位11级同学:

因学校4月开始进行毕业预审,请还未获得思修实践学分的同学注意:

1. 选择校外项目的同学,务必在4月10日下班前把认定材料交到学务办公室(乐育楼B306);

2. 选择参加文学院内部社团活动的同学,务必在4月8日前联系刘老师(办公电话6126918);

3. 选择参加校内其他组织社团活动的同学,请务必自行和社团负责人确认学分何时可以获得,是否影响正常毕业。

请相互转告,咨询电话:6126917。

关于校外项目材料具体要求,可以参看学务网相关通知:http://wxy.bnuep.com/xww/bszn/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8

文学院学务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