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材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工具之一。为做好教材征订工作,保证学生购买学习所必需的教材,根据粤价[2007]186号文件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精神,学校将从下学期(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开始,采取先预收、按学年结算公布、多退少补的教材费核算方式。要求08届毕业生之外的所有学生在2008年3月1日前将下学期教材费250元(每学年教材费500),存入学生与学校签署代扣协议的农行卡中由银行代扣。学生一律不得到银行交纳现金。08届毕业生按购买教材的实际费用缴纳,由各院系教务员统收交财务处。
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教材订购的动员工作,将本通知内容及时传达到每个学生,确保教材征订工作的顺利完成。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财务处 教务处
200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