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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级实习计划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11日
点击量: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文学院

2005级毕业实习计划

一、实习时间

1.分散实习的学生:

2008年暑假—2008年10月17日

2.集中实习的学生:

2008年9月16日-10月17日

3.实习总周时:

编辑出版共8周,汉语言文学专业6周;

校外实习阶段:编辑出版:不少于6周;其它方向:不少于4周

校内实习阶段:实习准备:1周;实习总结:1周

4.第七学期注册时间:

集中实习学生:按时报到(9月1日、2日)

分散实习学生:10月20日

二、实习单位

1.分散实习学生:自行确定,建议实习与就业挂钩。

2.集中实习学生:

语文教育:唐家中学

对外汉语:珠海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

三、实习专业安排

编辑出版:各类新闻出版单位

高级文秘:企业、事业、机关

语文教育、对外汉语:中小学、幼儿园

汉语言文学:可选择以上三个专业方向实习安排中的任意一种

注:语文教育、对外汉语分散实习的学生也可选择其它专业实习单位。

四、实习申请程序及表格填写

分散实习学生实习程序:学生提出申请,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院核准,并附实习单位的有关证明,方可在自己所联系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

领取材料:《介绍信》、《给实习单位的一封信》、《实习情况反馈表》;

实习结束后,要填写《实习鉴定表》。学生可以到学院的网上下载。

强调:

A.确定实习单位以后请同学们把《实习情况反馈表》交给自己的指导教师。每位同学的实习指导教师将公布在学院的网上,同学们需要自己和指导教师联系。

B.到什么单位实习就填写什么表格,并不是什么专业方向填写什么表格。例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同学到报社实习,需要下载填写编辑出版方向的实习鉴定表。

C.实习时间的填写,编辑出版:不得少于6周;汉语言文学专业不得少于4周。

五、实习指导教师

实习领导小组:

教学实习工作由院分管教学与就业的副院长具体负责,并成立相应的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与各教研室主任组成)。

组长: 张明远 副组长:谢纪锋、郭海军

组员: 陈藩庚 林佳 刘慧珍 甘春妍 胡琳

各专业具体指导教师:

汉语言文学:林佳、李琨、李雪莲

语文教育:刘慧珍、阮明华、廖先

对外汉语:邱月、赵瑞兰、尹洁

高级文秘:胡琳、蒋佳倚、胡西宛

编辑出版:陈藩庚、何瑶、胡晓

六、实习学分及成绩评定

1.毕业实习成绩评定由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在各阶段的实习表现,参照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和评分,进行综合评定,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计分。

2.各专业在评定实习成绩时,要严格控制优秀实习生比例,优秀率不得超过30%。

3.凡应参加教学实习的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1) 未能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2) 专题作业、实习报告质量较差;

(3) 实习期间缺勤超过三分之一;

(4) 实习期间无故缺席达到一周以上(含一周)。

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将缓发其毕业证;只有在参加下一届毕业生的实习工作成绩合格后,方可领取本人毕业证。

七、返校总结及第七学期安排

返校注册时间:2008年10月20日

2008年10月20日-10月25日:毕业实习总结

2008年10月28——学期末:撰写毕业论文

八、其它事宜

1.累计实习问题:大二暑假开始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时间已满4周的同学,只要出具实习鉴定等相关文件,可认定一半的毕业实习学分。但是仍然需要在规定的实习时间内完成另一半的毕业实习,并填写《实习鉴定表》。

2.学分不够问题:课程学分未修完的同学实习只能安排在暑假内完成,一定要在开学时按时返校上课。

3.延长实习问题:如获得单位继续试用通知的,可以适当延长实习时间。但是要与学校、指导老师联系。在得到家长、班主任、实习指导老师批准以后方可延长实习时间。同时要随时与班主任、论文指导教师联系,确保在外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