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关于选派2015年秋季赴台湾中央大学交换生的公告
我院2015年秋季赴台湾地区中央大学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信息请参与本周五3月20日台湾中央大学的宣讲会,时间:20日下午三点;地点:工程技术学院1号楼1105)
一、申请院校
台湾中央大学(详情请见http://www.ncu.edu.tw/)学生可申请该校的所有课程。
二、交换生名额
1名公费生,9名自费生
注:自费生在交换期间需按接待学校国际学生的学费标准缴纳该校的学费,并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境外学习期间学费缴纳办法(试行)》规定,缴纳我校学费。
三、交换学习期限
2015年9月—2016年2月
四、报名资格
1.文学院在籍的大一、大二学生;
2.学业成绩优良,学分绩点3.5分以上;
3.身体健康;
4.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5.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6.父母同意;
7.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五、报名时间:
文学院的学生在3月24日(周二中午12点下班前)把下列材料交到文学院教务处姜楠老师处。逾期不予补报。
1.申请表(见http://news.bnuz.edu.cn/displaynews3.asp?NewsID=12806的附件)
2.学习计划(500字以上)
3.身份证复印件
4.在校证明(学校教务处开具)
5.中英文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开具)
6.家长同意函(见附件)(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7.无欠费欠款证明(包括学费、图书、宿舍费,由财务处及图书馆开具)
8.推荐信(必须有老师签字)
9.其他辅助材料
10.未来半年内的读书计划
六、选拔方法
1.学生个人向文学院提出申请
2.第一轮面试(所有提交申请表的学生):3月25日(周三)晚上19:30分,地点:乐育楼c101。
面试老师:陈永祥老师、王一茹老师、吴振兴老师
3.第二轮面试(时间地点待定,3月26日)
面试老师:张明远院长
4.学校对学院推荐的侯选学生进行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待定);
七、其他事项
1.我校学生赴台湾地区院校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台湾地区院校的学位;
2.学生赴台交换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近期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台湾地区院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学生选课时应主动与所在学院(部)相关老师联系;
4.公费学生无须缴纳台湾地区院校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5.自费生需缴纳对方大学学费,一学期学费大约为一万至一万五人民币。
6.办理签证时学生必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实际情况填写申请材料;签证办理时间较长,会占用暑假时间;
7.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