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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文学院2009级毕业实习方案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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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实习的目的

1.通过毕业的实习,使学生受到较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增强对社会的适应性。

2.使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实践,培养其从事与专业方向对口的专业工作能力,适应与胜任社会需求。

3.检验我院办学思想和培养目标,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教育和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以实现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的教学目标。

二、文学院2009级毕业实习领导小组

教学实习工作由院分管教学与就业的副院长具体负责,并成立相应的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与各教研室主任组成)。

组长:张明远 副组长:郭海军、邱月

组员:谢纪锋、陈藩庚、陈永祥、郭粲

其主要职责是:院领导小组制定总的实习工作计划,审查各专业方向毕业实习工作计划,检查实习工作,研究和处理实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三、具体实习安排

1.实习时间

编辑出版学专业实习时间拟定为10周,汉语言文学专业和对外汉语专业实习时间拟定为8周。

实习过程为:准备阶段(校内1周)、实习阶段(编辑出版学专业8周,汉语言文学专业和对外汉语专业6周)、总结阶段(校内1周)。

具体时间为:

2012年暑假—2012年10月26日

2.实习方式

校内阶段:拟将10-15名实习生组成一个实习小组,每组指定一名小组长,并由有关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在学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开展相应工作,完成校内阶段的实习计划。

校外实习:由学院负责分派实习生前往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并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校外实习工作。

3实习步骤

第一阶段(实习准备阶段):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聘请专家、有经验的行业人员作专题报告;组织实习生做有关的实习准备。

第二阶段(校外实习阶段):在实习单位与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相关的实习工作等。

第三阶段(实习总结阶段):召开本院指导教师及实习生实习座谈会。并结合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实习鉴定,客观公正地对实习生做出实习成绩的评定。

4.实习地点

自行确定,建议实习与就业挂钩。

5.实习专业安排

汉语言文学:企业、事业、机关;中小学、幼儿园;各类新闻出版单位

编辑出版学:各类新闻出版单位

对外汉语: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对外汉语教学机构;企业、事业、机关

四、教学实习的成绩评定

1.毕业实习成绩评定由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在各阶段的实习表现,参照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和评分,进行综合评定,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计分。

2.各专业在评定实习成绩时,要严格控制优秀实习生比例,优秀率不得超过30%。

3.凡应参加教学实习的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1)未能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2)专题作业、实习报告质量较差;

(3)实习期间缺勤超过三分之一;

(4)实习期间无故缺席达到一周以上(含一周)。

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将缓发其毕业证;只有在参加下一届毕业生的实习工作成绩合格后,方可领取本人毕业证。

五、毕业实习后工作安排

1.返校时间安排:

毕业实习生返校时间为10月27日——28日,注册时间10月29日;

2.返校后的工作安排:

为提高毕业论文写作的质量,毕业实习生返校后要根据学院的具体要求开始毕业论文的选题和撰写开题报告等工作。学院根据学生的选题安排论文指导老师,学期结束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文 学 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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