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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选派2018年春季赴北京师范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20日
点击量:

文学院关于选派2018年春季赴北京师范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我院2018年春季赴北京师范大学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http://wxy.bnu.edu.cn/)公费交流项目


二、交换生名额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公费交换生院级名额2名(限大二男生)


三、学习交换期限

所有项目派出时间皆为一学期:2018年2月—2018年7月


四、报名资格

申请北京师范大学公费交换生,需要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文学院在籍的大二学生;

2. 学业成绩优良,大学平均成绩为83分以上;

3. 积极参加学校学生组织活动(提供相关证明)

4. 家长同意


五、报名时间

文学院的学生在10月25日(周三中午12点下班前)把下列纸质材料按顺序交到文学院教务办公室B307柯老师处。逾期不予补报。

1.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学习计划(500字以上,注明受教育情况及学习计划)

3.身份证复印件

4.在校证明(学校教务处开具)

5.中英文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开具)

6.家长同意函(见附件)(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7.推荐信一封(必须有推荐老师签字)

8.未来半年内的读书计划(必须提供)

9.其他辅助材料(如参加学校学生组织活动的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选拔方法

1.学生个人向文学院提出申请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七、其他事项

1.我院学生赴其他高校学习,属于交流学习性质,不获取对方大学的学位

2.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交换大学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学生在交换大学所选课程可互认为专业课或者通识选修课;学生选课时应主动与所在学院相关教务老师联系。

3.赴北京师范大学公费交换的学生在交流期间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不需要缴纳本部学费,只需缴纳我校学费及本部住宿费(约2500-3000元)以及自购保险。交流期间如果不退宿则需要继续缴纳我校住宿费。


八、联系人
柯锦珠老师(项目申请咨询请拨打: 0756-6126055)

附件:

1.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交换项目申请表

2. 家长同意函


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