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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12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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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2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训练计划)项目建设,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请人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凡按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学习任务,对科学研究与发明或创业有浓厚兴趣、敢于探索与实践、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的学生均可参与。

2、申请人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实施、数据处理、企业规划与实施措施、撰写报告等工作。

3.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跨院系、跨学科、跨年级的团队申报。

4.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四、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项目难易适度,可操作性强,具备完成条件。

3、鼓励学科交叉融合的项目,学生可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

4、项目完成时间为一年半。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必须完成申报项目。

5、每个项目配备1至2名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项。

五、申报时间

1、自通知之日起至6月5日,各院(部)完成申报工作,每院(部)申报5-10项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申请人准备选题工作,联系指导教师,进行项目论证并下载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3)、《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4)、《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5)。

2、学院(部)收齐《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以上三份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以及《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6),于6月7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就业指导中心(乐育楼A座1楼)

附件: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5月23日